非遺傳承人申報條件
導讀:非遺傳承人申報條件 成為非遺傳承人的條件
成為非遺傳承人的條件是什么?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成為非遺傳承人的條件包括長期從事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等。
相關法律規(guī)定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或者被推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一)長期從事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
(二)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區(qū)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三)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yǎng)后繼人才;
(四)愛國敬業(yè),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不得認定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第九條?公民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請的,應當向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姓名、民族、從業(yè)時間、被認定為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時間等基本情況;
(二)申請人的傳承譜系或師承脈絡、學習與實踐經(jīng)歷;
(三)申請人所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和核心技藝、成就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授徒傳藝、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等情況;
(五)申請人持有該項目的相關實物、資料的情況;
(六)申請人志愿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履行代表性傳承人相關義務的聲明;
(七)其他有助于說明申請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材料。
中央各部門直屬單位可以通過其主管單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材料應當包括前款各項內容。
成為非遺傳承人的條件
法律分析:1、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區(qū)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3、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第二十九條 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以認定代表性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二)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區(qū)域內具有較大影響;(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參照執(zhí)行本法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評審的規(guī)定,并將所認定的代表性傳承人名單予以公布。
Hash:d6f190918557c554560de37db201f598e1e62ced
聲明:此文由 lizhen002 分享發(fā)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 kefu@qqx.com